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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检察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 助推刑事检察工作做优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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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凤凰县分站12月12日讯(通讯员 廖怀志)12月10日,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推进会,会议围绕如何高质效、全覆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展开。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刑事检察局局长石丽主持,院案件管理中心、刑事执行检察科、刑事检察局全体人员及其他部分员额检察官参会。

会上,石丽首先传达了全州政法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随后通报了今年以来该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况,带领大家学习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详细解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案件管理部门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管理、质量评查发表意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就开展对羁押人员的教育转化、规范管理律师驻所值班等工作发表意见。其他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充分讨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认定要件、程序要求、从宽标准等实体和程序问题,会议形成了统一的操作标准、适用规则。

会议就下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一是要求全体人员从“灵魂处”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在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制度推行的知晓度、满意度;二是要严格规范量刑建议工作,把握好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发挥好与当事人、律师进行充分协商沟通的作用,巩固量刑协商成果;三是要准确适用规定、规范填录数据,及时总结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要攻克一些难题,形成公开、高效的工作机制;四是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好制度推行的核准者、主导者、监督者,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五是要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防止检察权滥用,防止权力寻租。

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廖怀志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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