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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西州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 月3 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工 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州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各地要确保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按照中央、省委、州委有关要求正常开工开业,其他行业的企业自主决定、及时复工复产。近期出台的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产的管控措施及企业复工复产须履行审批手续等相关规定一律取消。各级各部门要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将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迅速组织恢复生产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二、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企业要切实强化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要第一时间开展全覆盖健康状况排查,对存在感染风险的职工,在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或未经医疗机构确认之前一律不得上岗。每天上下班前后要对办公场所、营业场所、会议室、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职工一律要佩戴口罩,每天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就餐采取分餐、轮流用餐制,避免人员密集扎堆用餐。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须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不断增强职工防范意识。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要求,对职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按规定渠道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三、主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的要求,除发往湖北和外省接发有困难的外,所有道路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恢复运营,切实保障企业员工返岗复工、生产物资运输等通行需求。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转产、扩产疫情防控紧缺物资,加强企业供水、供电、供气等保障,对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交纳水电气费的企业,可向水电气供应企业申请办理延期交纳费用,延期交费期间不得断供且不得收取滞纳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开展“百名行长联千企”活动,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对受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 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加大清偿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加快兑现惠企政策资金, 支持困难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交纳房租、税费。认真落实州级领导“三联”制度,深入企业帮助解决用工需求、原材料供应、防控物资保障等实际问题,特别要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的调度安排和保障,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安全有序环境。

中共湘西州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 6 日

来源:中共湘西州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中共湘西州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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