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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法院:全力保障胜诉权益,不让疫情成为拒不履行的“挡箭牌”

1、承办法官依法宣读拘留决定.jpg

承办法官依法宣读拘留决定。

2、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jpg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红网凤凰县分站8月17日讯(通讯员 唐新喜)8月14日,凤凰县人民法院顺利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武与被执行人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凤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3123民初1123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洪某拒不履行义务,王某武于2020年6月1日向凤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承办法官唐新喜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限期履行。被执行人洪某逾期未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后,承办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谈话,耐心做起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洪某均以疫情期间无事可做、无经济来源为借口,拒不履行。承办法官多次向其阐明不能以疫情为借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困难能理解,但应想办法克服困难,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必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被执行人洪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作出书面保证,保证于2020年7月6日前履行完毕。但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鉴于被执行人洪某已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行为,凤凰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4日。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该院也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司法拘留。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都受到了巨大冲击,作为凤凰法院的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到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做到人性化执行,但绝不允许以疫情为借口不履行法律义务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胜诉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县法院

作者:唐新喜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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