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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四个融合”助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

红网凤凰县分站11月13日讯(通讯员 龙永刚)近年来,凤凰县在科学选址集中建设安置区基础上,坚持“四个融合”思路,着力抓好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全面夯实搬迁群众增收致富基础。

坚持与全域旅游相融合,引导搬迁群众参与旅游开发。充分依托凤凰古城旅游的品牌资源优势,把握全域旅游发展契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旅游”脱贫工程,在全域旅游精品线路上建设集中安置区10个,安置区建成即成景区。鼓励扶持搬迁群众发展民宿酒店、餐饮娱乐、工艺品经营,引导搬迁群众从事导游讲解、卫生保洁、安全引导等旅游服务业,目前已引进伟光汇通、中青宝、华夏集团等一批企业,投资发展全域旅游,为搬迁群众提供了丰富的创业和就业机会。

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融合,帮助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新型城镇化+产业园”脱贫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集中安置区6个,同时加快工业园区企业的引进和培育,为每户搬迁群众提供一个以上就业岗位,帮助就近就业,实现农户向市民转变。目前,文化旅游产业园、禾库镇产业孵化园、吉凤工业园等园区为周边安置区搬迁群众提供了2000余个就业岗位。

坚持与产业发展相融合,扶持搬迁群众发展特色农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特色种养”脱贫工程,按照“一点一策”甚至“一点多策”后续帮扶思路,重点扶持11个就近村内集中安置区搬迁群众发展猕猴桃、油茶、黄牛黑猪等特色种养产业。同时,建立“公司+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一人发展一亩以上的农业产业。比如:腊尔山夯卡村安置区实现一人一亩猕猴桃、一亩黄桃、一亩辣椒,禾库安置区实现一人一亩漆树、一亩油桐、一头黄牛等产业帮扶计划。

坚持与资产盘活相融合,增加搬迁群众财产性收入。一方面,为小城镇集中安置搬迁户配套建设商业门面,通过招商引资盘活,实现家门口就业的同时,又可以享受每人每年500元以上租金分红。另一方面,与农业企业签订产业托管协议,搬迁户以承包地入股农业产业项目享受分红。同时,部分搬迁户有保留价值的旧房移交村集体发展乡村旅游,搬迁户享有开发分红。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龙永刚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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