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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四个“进一步”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红网凤凰县分站12月22日讯(通讯员 黄琼)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凤凰县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基调,按照四个“进一步”步骤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进一步建立创建长效机制。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在以往已探索建立的工作机制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长效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向制度化和常态化。

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效。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五个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强化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实现县域全覆盖,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进一步树立模范典型。认真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深入挖掘、培养和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进一步巩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快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奔小康的步伐。

来源:县民宗局

作者:黄琼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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