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某药店开展药械化安全整治。
执法人员在某药店排查安全隐患。
红网凤凰县分站1月15日讯(通讯员 滕久松 王彩霞)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药械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凤凰县药械化市场秩序,结合“年关守护”行动,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使用药械化安全。连日来,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药械化安全整治工作,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药械化质量安全。
整治中,一是督促检查各药店是否按照要求张贴湖南健康码,是否严格落实进店人员必须扫码、测体温、佩戴口罩;二是督促检查各药店是否做好退烧药类药物销售登记、营业场所每日消杀及登记工作;三是检查药店防疫物资是否储备充足,严禁哄抬物价;四是督促检查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五是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认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销售医用口罩等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用品、药品明码标价,严禁趁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六是结合新颁布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抽查国产特殊化妆品是否注明批准文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备案;进口化妆品是否取得有效的批准文号、生产证明文件等。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9户次,医疗机构(含诊所)12户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2户次,化妆品经营企业22户次,现场指导排除安全隐患136个,为全县人民群众药械化质量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来源:县市监局
作者:滕久松 王彩霞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