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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凤凰法院:合力调解化涉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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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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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做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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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调解协议。

红网凤凰县分站5月7日讯(通讯员 欧晓英)5月4日,凤凰县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与凤凰县游客投诉中心的紧密协作,合力化解了一起涉旅纠纷。

5月3日,来自深圳的陈某某到凤凰旅游,入住了凤凰县某宾馆,并将车停放于宾馆后的停车场。5月4日中午11点多,因起大风,杨某某家的晒衣杆被吹落,砸中陈某某停放的车辆,致车后的整块挡风玻璃破碎。陈某某向凤凰县游客投诉中心投诉,经投诉中心调解,宾馆、游客、杨某某三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投诉中心与凤凰县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取得联系寻求帮助,张法官、龙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沱江镇派出所并组织三方调解。因陈某某认为其车系进口车,坚持提出12000多元的赔偿金,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经法官耐心反复释法明理下,三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即杨某某、凤凰某宾馆共同赔偿陈某某车辆维修费等各项费用10000元。随后,杨某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支付了10000元(含某宾馆的赔偿金额在内)给陈某某。

五一假日期间,凤凰县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不打烊”, 坚持将处理纠纷的关口前移,强化同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就地、快速化解涉旅纠纷,为游客、商家排忧解难,为凤凰县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县法院

作者:欧晓英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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