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凤凰新闻网6月20日讯(通讯员 吴飞玉)近日,凤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为1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9947元。
据悉,2022年4月6日至11日,陆续有劳动者向凤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登记,称在凤凰大唐领域项目售楼部从事物业工作被拖欠工资。接到劳动者投诉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工作人员迅速调查。经查,该项目建设单位凤凰昊辰文化旅游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昊辰公司)将售楼部物业发包给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公司),新湖公司通过湘西纬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才公司)聘请劳动者在该项目提供物业服务,后昊辰公司与新湖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导致有12名劳动者被拖欠一个月工资共计39947元。
在调查期间,新湖公司负责人已离场且受疫情影响人员出行受限,调查工作一时陷入困境。根据工作联系机制,劳动保障监察局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县检察院,在凤凰县检察院指导下,凤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通过电话、微信、远程视频等方式反复与新湖公司联系沟通、说法释理,最终新湖公司出具书面委托代付书,由昊辰公司先行代付劳动者工资,于6月10日全部支付完毕。
来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作者:吴飞玉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