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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法院:手语翻译进庭审 司法为民递温情

1、承办法官与手语老师下乡与特殊当事人交流.jpg

承办法官与手语老师下乡与特殊当事人交流。

2、手语老师在庭审过程中为当事人现场翻译.jpg

手语老师在庭审过程中为当事人现场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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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与手语老师一起进行调解工作。

凤凰新闻网6月30日讯(通讯员 康建)6月28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山江法庭通过悉心调解,顺利调解了一起涉聋哑人的离婚纠纷。

龙某与麻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儿一女。因双方均有身体残疾,且麻某为聋哑人,在婚姻生活中不能有效沟通,导致二人感情出现裂痕,龙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在得知被告麻某为聋哑人后,下乡来到被告家中见到了麻某父亲,经过沟通,法官发现麻某父亲也只能与麻某进行简单交流,而开庭审理需要涉及许多专业词汇,如不能准确翻译会妨碍麻某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为此,承办法官与凤凰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周校长取得联系,同周校长及该校锁老师一起再次下乡,终于顺利与麻某交流,成功送达了案卷材料。

庭审当天,为保障被告麻某能够准确获取法官与原告所陈述的信息,承办法官要求所有诉讼参与人放慢语速,由手语老师进行现场翻译。最终,在承办法官与手语老师的不懈努力下,被告麻某同意了原告提出的方案,双方好聚好散,调解离婚。

此案中,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凤凰法院干警不怕麻烦,多次下乡送达,并积极寻求专业人士协助,最终使该起纠纷得以成功调解。未来,凤凰法院将进一步优化司法为民举措,积极为特殊群体营造一个无障碍、有温度的法治环境,用实际行动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公正司法使命。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康建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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