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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本县自产自销瓜(果)临时销售点的通 告

广大本地瓜(果)农:

本县瓜果即将上市,为维护自产自销广大瓜(果)农的切身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按照“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城区部分路段设立自产自销瓜(果)临时销售点,统一销售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销售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8月31日

二、销售位置(见下图分布)

堤溪路下线、县中医院旁巷子、大坡脑入口、小憩公园对面(古杨明眼镜店门口)、大坳公租房入口(凯盛对面)、城北世纪城售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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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要求

1.本临时销售点在不影响交通和安全的情况下,仅限于自产自销瓜(果)农使用,销售瓜(果)农要服从县执法局的统一管理,除规定销售点和放宽地摊经济区域外,其他路段一律禁止私设摊点销售。

2.瓜(果)农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摆放于指定临时销售点,不影响交通和行人安全;不超范围经营,不违规经营;负责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共同维护良好市容秩序。

3.凡违反以上规定,未按规定定点经营的,县执法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广大市民如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0743—3227938。

特此通告

凤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3日

来源:县执法局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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