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江法庭法官与两镇人民政府领导协商解决方案
香炉山村5组村民与山江镇新光村村民、香炉山村4组村民发生山林土地纠纷
新光村村民挖出的土沟界线
凤凰新闻网1月30日讯(通讯员 龙莉琴)新年伊始,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欢乐气氛中,凤凰县千工坪镇人民政府联合山江镇人民政府、山江法庭等部门成功化解了一起山林土地纠纷,避免了因祖坟保护而可能导致的群体性恶性斗殴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1月28日,年后上班的第一天,千工坪镇政府接到香炉山村村民反映,该村5组村民与山江镇新光村村民、香炉山村4组村民为一块山林土地发生权属纠纷。据山江镇新光村村民回忆,清朝至民国年间,山江镇新光村村民在与本村无交界的千工坪镇香炉山村买了一块土地作为祖坟山。此后,两村村民都将此地作为安葬之地,修坟几十座。2023年农历新年前,香炉山村5组村民为发展种植产业,到该处开垦荒地,与在此地修坟添葬的香炉山村4组村民及新光村村民发生矛盾。新光村村民因担心祖坟遭到开垦破坏,遂用工具在地上挖出一条土沟,不准对方踏过界线。三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眼看聚集的村民越来越多,双方剑拔弩张,纠纷即将扩大化、群体化,形势变得异常严峻。
掌握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后,该镇武装部长隆金柱立即联系山江镇人民政府、山江派出所及山江法庭负责人前往土地纠纷争议地开展联合调解。经过现场踩点查看,听取三方当事人诉求,向两村老者及老村干取证后,当场释法明理,向群众表示新光村村民主张的清朝时期购买的土地年代久远,三方均没有土地证,无法查证,况且跨界划分坟山没有法律依据,但考虑到中华民族传统习俗,逝者已去入土为安,不得恶意破坏,对已经安葬于此处的坟墓维持现状,但此处坟墓之外的山林土地仍归千工坪镇香炉山村集体所有,具体属于4组还是5组应当由该村支两委召开村民大会商讨决定。若有证据能证明权属也可直接向千工坪镇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确权。至此,三方村民心悦诚服,村民们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聚集的人群逐渐散去,一场跨越乡镇的群体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近年来,该镇充分发挥“三调联动”联防联控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民风民俗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火速化解矛盾纠纷,严防矛盾冲突扩大化、群体化,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千工坪镇
作者:龙莉琴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