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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执法局:严格落实四项举措 户外高空广告整治成效显著

凤凰新闻网3月18日讯(通讯员 田小芬)为深入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全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杜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事故发生,提升城市立面“颜值”,凤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通过“抓源头、重宣传、强整治、建机制”四项举措,户外高空大型广告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公众广泛好评和认可。

抓源头,严格审批。抓牢源头,前置监管,严格按照《凤凰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对大型高空广告实行严格审批流程,同时要求广告发布单位提供该大型广告营业执照、设计图纸、安全评估报告、产权证、申请报告等,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切实把好户外广告设置审查关,加大导向监督,确保广告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重宣传,严控数量。积极组织户外广告经营户,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办法》《凤凰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明确十条管理规定,切实提高经营意识,提升市场主体广告发布的法律意识,规范发布户外广告行为。同时,规范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大型户外广告,严格控制大型户外广告数量。

强整治,推行自拆。按照全面整治不留死角的原则,推行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整治模式,根据整治清单台账,强化沟通协调,与违规广告设置方积极进行沟通,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告知书,争取商家的支持配合,引导其对违规广告进行自行拆除,进一步压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主体责任,今年1月以来,自拆户外高空广告达33处、940㎡。

建机制,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对户外大型广告的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巩固整治成果,并督促指导各相关产权人加强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做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同时,建立专门工作队伍,按照“全域覆盖、全面排查、全力整改”的要求,对楼顶广告、高立柱广告、大型落地广告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开展安全隐患实时动态排查和拆除,确保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来源:县执法局

作者:田小芬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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