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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

  FHDR—2015—00013

  凤政发〔2015〕12号

  凤凰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权力清单

  经全面清理,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604项,其中:行政许可234项、行政处罚2544项、行政强制183项、行政征收38项、行政给付29项、行政确认75项、行政奖励33项、行政检查224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权力237项。另有部门共性行政权力8项、审核转报类191项(不计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总数)。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

  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目录不以纸质发文,仅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上公布。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督查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对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县级行政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印发

附: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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