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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凤凰“最美女性”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寻找凤凰“最美女性”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弘扬先进性别文化,选树、表彰、宣传凤凰新妇女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弘扬“四自”精神,激励广大妇女在建设和谐凤凰中发挥“半边天”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寻找凤凰“最美女性”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寻找身边“最美女性”活动,旨在发掘宣传不同社会层面、不同职业领域的优秀女性,在全社会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尊老爱亲、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广大妇女传递人间爱、展现真善美、积聚正能量,在建设高寒山区精准脱贫试点县、国家旅游目的地、知名生态文化公园的征途上弘扬巾帼之志,汇聚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唱响巾帼之歌,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的新凤凰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文明办、县电视台

  协办单位:凤凰新闻网、伊美人·美丽秘笈美容SPA精致连锁店

  凤凰五号公民民族摄影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2017年3月

  四、评选范围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凤凰县女性公民或连续在凤凰县工作三年以上的女性公民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五、评选条件

  参加“最美女性”评选的基本条件是: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爱岗敬业、诚信经营、孝老爱亲、科学教子、服务社会、见义勇为、创业致富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女性均可报名参加。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推荐阶段(2016年12月10日—2017年1月15日)

  2016年12 月启动在全县开展寻找“最美女性”活动,向全县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并利用县电视台、凤凰新闻网、县妇联官方微信等媒介刊登倡议书,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妇女参与。

  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现场报名三种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张贴倡议书、宣传海报等形式,发动妇女踊跃自荐、相互推荐。各乡镇妇联、各县直妇委会择优推荐5名女性,推荐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前,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群众自荐。参选女性可自行登陆凤凰新闻网、凤凰妇联官方微信公众号(凤凰妇女之家)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交乡镇妇联审核、把关,由乡镇妇联统一向县妇联申报。

  现场报名。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县妇联(组委会办公室,县委堤溪苑人大六楼)直接报名,报名电话:3500798,联系人:田欢,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5日。

  (二)评选审核阶段。(2017年1月16日—1月31日)

  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组委会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最终确定20名候选人作为本次活动的正式候选人。

  (三)公示评选阶段(2017年2月1日—2月9日)

  在凤凰新闻网、凤凰妇联官方公众微信号刊登候选人主要事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社会投票。

  (四)展播表彰阶段。(2017年2月9日—3月8日)

  通过广播电视台对凤凰县“最美女性”事迹进行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新时代凤凰妇女风采。并组织由乡镇妇联、县直妇委会代表、群众代表、专家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定,其中网络投票评分占40%,评审团评分占60%,最终确定我县“最美女性”10名,并在全县2017年“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上进行颁奖表彰。

  七、 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活动共设个人奖和参与奖:

  个人奖:

  十佳“最美女性”10名 奖金2000元

  十佳“最美女性”提名奖10名 奖金1000元

  2、参与奖:

  凡是报名参选的女性均可免费享受伊美人·美丽秘笈提供的价值399元“五福临门”美容套餐和凤凰五号公民提供的价值399元的个性写真。

  八、评选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妇联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本单位、本部门事迹突出、生动感人、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女性参选,积极发动广大女性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寻找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过程。

  2、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并征求同级党委、纪检、综治和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综合审定、严格把关。

  3、材料报送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2)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以及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1张。

  (3)候选人事迹材料2份,1500字以内,一律用A4纸打印,要求内容真实、生动、简练。

  (4)提供本人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各推荐单位要在1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上报凤凰县妇联,同时上报电子版。联系电话:3500798,电子邮箱:fhxfl@sina.com 。

  附件:

  凤凰县“最美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凤凰县妇女联合会

  2016年12月8日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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