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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检察:重新定义“聘用制人员”标准

考试现场。

  红网凤凰县分站10月12日讯(通讯员 吴亚洁)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可俗话还说 ,不想当一级的聘用制人员,不是好聘用制人员。近日凤凰县检察院颁布《聘用制人员等级评定、晋升管理办法》,重新界定“聘用制人员标准”。“一级人员”将成为凤凰县检察院聘用制人员的努力方向。

  为加强对聘用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科学合理地确定聘用制人员工资标准,落实保险等各种福利待遇,为聘用制人员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待遇保障。凤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聘用制人员等级管理制度,将聘用制人员等级与其工资待遇挂钩,从而调动聘用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职业归属感。

  《办法》核心内容共7条,分为总体目标、等级评定、等级晋升三部分。聘用制人员等级评定采用考试和考核的方式,以百分制形式计算,其中考试占65%,考核占35%,其中辅警还增添单警动作考试,最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定相应等级。岗位等级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五个等级,统一考试考核评定后,并颁发岗位等级证书。岗位等级采取逐级晋升的方式,根据聘用制人员的服务年限、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晋升相应等级,对延期晋升和降级也有相关规定。同时对各部门的聘用制人员职责明确进行明确分工,建立起动态考核机制。

作者:吴亚洁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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