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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旅文局开展“非法使用非遗标识、牌匾”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游客身上粘贴非遗标识。

工作人员向商铺负责人讲解政策。

工作人员现场指出问题。

  红网凤凰县分站5月25日讯(通讯员 罗浩 侯力文 向斯伦)5月17日至5月23日,在凤凰县旅文局组织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旅游执法大队、非遗中心联合在凤凰古城内、民俗园一带开展了“非法使用非遗标识、牌匾”的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人员共明察暗访了数十家银器店、朱砂店、其它手工艺品店及部分食品店,针对其中部分店铺非法悬挂“XX传习所”、“XX传承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XX传承人作品展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大使”等非遗类牌匾,进行了现场政策解释,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截至目前,五家接到整改通知书的商铺已经进行了整改,重新悬挂新了的牌匾,一家正在整改中,整治成效显著。此次活动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该县文化旅游市场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常有序传承,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后期,将开展对旅游团体非法使用并佩戴非遗标识的清查行动,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成效进行“回头看”式检查和收尾,并逐步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

  据了解,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文化部门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或改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不得私自悬挂“非遗专用牌匾”,扰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来源:|0

作者:罗浩 侯力文 向斯伦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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