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凤凰县分站1月2日讯(通讯员 刘英)12月29日,从凤凰县社保局传来消息,该县首批22人,已成功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转移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标志着该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自由转移企业养老保险,使参保人员不因身份变化而中断参保关系,确保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能接续,有力的保障了参保人的正当权利和切身利益。
据了解,在此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之间为两个参保系统,若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开除等人事变动,原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关系只能停滞在机关社保单位,不能接续也不能转移,严重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根据省人社厅的相关文件政策,自2018年8月下旬以来,该县人社局、社保局、机关社保中心等相关单位,经过多次学习、沟通和协调,积极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业务办理。经过筛查、档案查询、本人签字等手续,将首批22人转移成功。该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该县建立能进能出、公平公正、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保障体系。
据业务人员介绍,目前完全办理好转移接续的有22人,还有241人的接续转移手续本人已经签字,工作人员正在分批次加班加点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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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英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