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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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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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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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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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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

红网凤凰县分站10月30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 韩艳玲)凤凰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立足自身职能,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打通乡村法律服务建设渠道。把村(社区)法律顾问作为服务群众法治需求的切入点,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立282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村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0余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00余条,调处矛盾纠纷40余起,促进了乡村社会稳定。

开展形式多样法治教育活动,提高村民法治意识。每年各乡镇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增强法治素养,提升工作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守法模范评选”等活动48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法律知识,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法治文化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形成法治与美丽乡村建设合力。坚持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并举,通过写真喷绘、制作墙体普法漫画、设立法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为美丽乡村增添浓厚法治氛围。目前,该县建设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文化长廊15条,举办普法广场舞,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为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供了有效载体。

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州有关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282个,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守法模范评选等工作。自开展“七五”普法以来,共评选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

凤凰县通过普治并举、德法共育、多管齐下,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悄然形成,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莫有兵 韩艳玲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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