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办“书香湖南”全民读书活动。

举办文明礼仪培训学习会。

义务清扫法治公园。
红网凤凰县分站3月24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近日,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9年度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凤凰县司法局被授予“全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凤凰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奋力拼搏,扎实推进文明创建与法治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构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开展社会矛盾化解、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推进法治渌湘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打造“文化长廊”。投入2余万元建成具有司法行政文化特色的文化长廊。全体职工每天上下班都置身于文明氛围中,陶冶情致。二是创建“行业文明窗口”。法律援助便民窗口、人民调解便民窗口、公证服务便民窗口等建设在大厅,便捷并礼貌接待群众,每年为群众办事1000余件,深受当事人欢迎。三是创建“周五一小时”学习机制。每周五下午学习文明礼仪、法律法规、业务技能,从基础上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素质。四是狠抓“五项教育”。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等平台,狠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感恩教育、群众观教育和警示教育。五是建设“文明载体”。“机关道德讲堂”每年开设4期,“书香湖南”全民读书活动每年开展。六是组织“志愿司法人”活动。开展“学雷锋比奉献”、“职工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七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单位图书室藏书2000余册,有象棋活动室,有乒乓球活动室等,团结职工,增强凝聚力。
通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带动了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全省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先进司法所”等荣誉展示着凤凰县司法局的文明形象。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莫有兵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