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公诉人出庭公诉。
红网凤凰县分站4月24日讯(通讯员 张沙沙)4月23日,作为临时法庭的凤凰县两林乡政府大会议室里,审判席、公诉席和被告席按正规法庭排列着。这里正在进行一次“特别”的庭审。来自凤凰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据悉,该院受理的吴某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经审查,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吴某某本人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较轻,且已年过七旬,年龄较大,身体患有残疾,行动不便,为方便群众参加诉讼,该院积极与法院协商,最终决定将开庭地点定于凤凰县两林乡政府。4月23日早上10点,案件准时在两林乡政府公开审理。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此次检察官下乡出庭公诉,用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立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张沙沙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