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现场。
红网凤凰县分站9月27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 张雪宇)9月25日,凤凰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仁良就湖南省实施《办法》原文进行宣读,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解读。田仁良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办法》的重要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办法》的学习。
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反恐工作的重要性,对《办法》的内容有了较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做好当前反恐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防恐工作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莫有兵 张雪宇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