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评估组不畏严寒,前往犯罪嫌人家里走访调查。
调查评估组与犯罪嫌疑人家属亲切交谈。
调查评估组在交代犯罪嫌疑人家属。
红网凤凰县分站11月30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 龙仕勇)受吉首市人民法院委托,11月27日,凤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一行4人在局政治部主任龙仕勇带领下,深入筸子坪镇筸子坪村和吉信镇得胜营社区,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舒某辉、吴某攀、谷某刚、吴某辉和王某军等5人,是否适用缓刑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组首先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辖区村委会(社区),听取当地群众及村委会(社区)负责人的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是否是惯犯、有没有犯罪前科和吸毒?如果是初犯,且一向生活中表现很好,社会危害性不大,村(社区)愿意协助监管,一般建议法院判缓刑。
随后,调查评估组来到犯罪嫌疑人家里,对其家属交代法院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循的管理规定,再三叮嘱家属要积极配合所在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洗心革面,早日重新做人。截止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34人,其中缓刑213人、假释17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无一脱管漏管或再犯罪发生。出具审前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报告145份,均得到各级人民法院的采信,采信率100%。
据悉,审前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和假释案件后,根据被告人或拟假释罪犯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拟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在开庭审理前,委托被告人或拟假释罪犯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对他们的个人情况、一贯表现和社会背景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是否可以对被告人或拟假释罪犯适用非监禁刑的建议和意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报告的活动。庭前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为法院在对被告人或拟假释罪犯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参考建议,有利于法院依法作出切合实际的判决。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莫有兵 龙仕勇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