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法院吉信法庭承办法官现场指导调解。
现场对通道进行测量。
红网凤凰县分站12月1日讯(通讯员 田鹏飞)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吉信法庭联合禾库镇司法所通过“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吴某某与麻某某均系凤凰县禾库镇龙角村村民,2005年吴某某向龙角村村委会购得一块位于老村部旁的宅基地,于2008年修建了房屋用于居住。2020年8月麻某某通过转让方式,竞标购得龙角村老村部宅基地,麻某某标注好四至界限后,吴某某发现麻某某所购的老村部宅基地界限已将其房屋出行通道挡住,双方由此产生矛盾,协商未果后,吴某某将麻某某与龙角村村委会诉至凤凰法院吉信法庭。吉信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案情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用于诉前调解,考虑到双方都是同村村民,早一天化解纠纷就早一点打开双方心结,便立即联系禾库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委托禾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争议现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亦前往现场指导调解工作。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申请司法确认。吉信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出具并送达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该起纠纷至此顺利化解,两位当事人对该结果均表示满意。
来源:县法院
作者:田鹏飞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