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朱律师正在给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全体村民协商通过并制定的《村规民约》。
全县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推进网格管理与基层治理有效衔接。
红网凤凰县分站1月8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今年来,凤凰县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依托法治保障,立足人民调解,融合部门、乡镇村(居)力量,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有效避免和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凤凰县司法局以党建引领战略航向,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支部对村(社区)治理的领导作用,团结带领干部群众,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法治乡村建设各项任务。近年来,我县在村“两委”班子建设上,将熟悉农村工作、善谋敢干、群众公认的精兵强将充实到村级“两委”中,实现班子优化组合;在党支部书记人选上,注重政治素质,坚持把政治坚定、办事公道、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群众拥护的党员选拔到岗位上来,建立起党支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网络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形成“组织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调解工作模式。
法律顾问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凤凰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法律保驾护航”的村级治理模式,推动村务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实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局28名党员分别到80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把法律顾问的触角延伸到乡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村(居)法律顾问深入一线服务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解答群众疑惑,参与案件调解,普及法律知识,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
“网格化”模式解决矛盾纠纷。利用网格化管理理念,挖掘村(居)自身优势,多方调动有利资源,建立“网格化”模式,即围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发挥模范带头、村民自治、警务联络员的作用,建立有效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提供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的排查调处服务。
坚持人民调解网络化管理,推进网格管理与基层治理有效衔接,实现矛盾纠纷内部化解。充分尊重村(居)人民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凡是公共事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民主评议等方式,协商事务、化解矛盾。推动村(居)民共同制定自治章程、自治公约,完善协商议事制度,确保基层自治规范有序、有章可循,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可化解、权益有保障。依托网格,村(居)正在开展的人口普查工作,建立民情台账,掌握服务需求,及时协调处置,推动民生服务事项“窗口前移”,做到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将警务联络员“懂法律、讲政策、会调解”的专业优势和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本土优势结合起来,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莫有兵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