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接受批评教育。
当事人查看笔录。
红网凤凰县分站12月8日讯(通讯员 滕友兰)“我不知道在马路边张贴小广告也是违法行为,我是自己创业推销自家产品,为了更多人看到才想到在马路边张贴,下次绝对不会再这样做了。”田女士,一脸唏嘘的对执法人员说。
12月4日,凤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南大队在路段巡查时发现“城北--凤凰路—桔园路—南华路”一线的临街墙面及电杆上都张贴上了同一种小广告,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发现后,执法人员立即通过智慧城管平台,调取相关视频证据,了解广告张贴时间和当事人情况,并立即联系当事人,通知其前往城南大队办公室处理此事。
经过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当事人深深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明白了违法事实,接受了行政处理。
该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维护城区良好环境需要大家广泛支持和配合,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县城人人有责,随处张贴小广告是违法行为,不得随意为之,广告必须张贴在社区专门提供的公共广告栏里面。
来源:县执法局
作者:滕友兰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