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闻网3月30日讯(通讯员 田小芬 舒孝勇)近日,凤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正敬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关于城区车辆违反规定临时停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事宜,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将凤凰县城区车辆临时停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为100元,于2022年3月28日起执行。
下一步,县执法局将在涉企行政指导、轻罚免罚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凤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的修订工作,为该局执法活动提供明确指引,以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进展和新突破。
来源:县执法局
作者:田小芬 舒孝勇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