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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应急管理局集中组织学习《反有组织 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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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会议现场。

凤凰新闻网5月7日讯(通讯员 滕懿墩)5月6日,凤凰县应急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感到受益匪浅,并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入学习、研究,深刻理解法条精髓,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提升运用法律武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滕懿墩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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