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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凤凰县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近期做好全省城区区域疫情防控下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湘肺炎防指医发〔2022〕26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城区开展两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及采样地点

(一)时间:第一轮:9月15日至16日7:30—18:30,其中,9月15日只采居民,9月16日既采居民又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轮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共12处采样点,分布在城区12个社区(具体采样点见附件)。

二、检测对象及费用

(一)城区常住居民及流动人口(其中全县师生员工已完成采样可不参与此次采样检测)。

(二)城区两轮核酸检测全部免费,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积极参与。

三、有关要求

(一)请广大居民按照所属社区的通知指引,携带智能手机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居民可携带户口本)分区域、分时段到达指定地点,有序进行核酸采样。请县城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于9月16日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就近采样。

(二)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扫码入场,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交叉感染,注意天气变化和出行安全。

(三)全县暂停2天新冠疫苗接种。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和参与接种医护人员暂不进行核酸采样。

(四)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黄码人员不得前往城区区域性12个社区采样点采样,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前往黄码采样点采样。

(六)对拒不配合、逃避、不支持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我县无新冠肺炎感染病例,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履行防疫义务,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对散布谣言信息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让我们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守卫凤凰平安。

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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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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