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法治长廊。
凤凰新闻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 吴晓玲)近年来,凤凰县紧紧围绕法治乡村建设根本要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工作,将民主法治与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融合,以点带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截至目前,该县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2022年以来,全县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共计60余场次,在辖区30多个村重点培训了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及群众代表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增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强化村级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促进乡村有序和谐。目前,全县行政村(社区)均已配备调解员,成立含有婚姻家庭纠纷等8个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员1268人,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调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每年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纠纷排查、调处技巧、协议书制作、卷宗整理等培训,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基层自治、依法治理中的巨大作用,促进社会有序和谐稳定。全县已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5场次,培训调解员400余人。
强化乡村法治阵地建设,全面营造法治氛围。麻冲乡竹山村、千工坪镇木里村率先完成了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各行政村巩固发展法治宣传阵地,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村级发展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中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营造法治浓厚氛围。
强化基层民主自治指导,提升基层管理法治水平。凤凰县印发了《凤凰县着力提高村(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各行政村对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成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提升村容村貌、养护村寨公路、加强消防安全、强化监督保障等9个方面内容的完善修订。同时指导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莫有兵 吴晓玲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