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闻网9月26日讯(通讯员 向华)近日,凤凰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持遵循法治轨道,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凤凰县各部门着力构建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做到不同性质惩戒各有侧重,有机配合,共同织就联合惩戒“一张网”,使严重违法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行政性惩戒“出重拳”。一是被动限制要“严”,对惩戒对象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参加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对申请行业市场准入从严审查,依法依规实施行业和市场禁入。二是主动监管要“频”,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对列入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加大日常抽查、检查频次,对失信市场主体形成强大监管压力。
市场性惩戒“拓范围”。通过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共享惩戒对象信息,在融资贷款、合作伙伴遴选、招工用工等商业活动中广泛应用,让失信主体“处处碰壁”。
行业性惩戒“立导向”。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履行行业自律监督主体责任,对列入惩戒对象名单的失信主体采取业内通报、公开谴责等自律性惩戒措施,在行业内树立守法诚信经营的正确导向,形成自觉抵制违法失信的行业自律氛围。
社会性惩戒“树共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社会力量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典型失信案例的公开曝光和对舆论的正确引导,逐步构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广泛社会共识,对违法失信主体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对违法失信行为形成广泛社会监督和抵制约束。
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向华
编辑:黄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