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凤凰新闻网12月29日讯(通讯员 田红芳)12月26日,凤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欧某等20人涉嫌组织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诈骗等犯罪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等到庭旁听案件审理。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欧某多次邀约、招揽、引诱被告人杨某等多人从凤凰县前往云南省昆明市,再从中缅边境的非法便道偷越至缅甸,形成犯罪团伙,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该团伙成员首先冒充贷款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是否需要办理贷款,再通过微信骗取被害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注册理财APP账户,绑定被害人的银行卡,将被害人银行卡里的钱转到理财APP中。接着告诉对方其银行卡内的流水不够贷款,需要做一定的流水才能发放贷款,再将理财 APP 中原本就属于被害人的钱款分几笔返还到对方银行卡中,告知这几笔钱是贷款公司垫付帮助其做流水的,需要被害人再将钱款转入贷款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此实施诈骗。此类电信诈骗让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承受精神压力,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围绕相关犯罪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争议问题展开充分辩论,法庭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因案件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轻信境外“高薪”诱惑,不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同时,要增强识骗、防骗能力,谨防电信诈骗,不能因为蝇头小利而放松警惕,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要核实”。
来源:凤凰法院
作者:田红芳
编辑:黄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