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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法院:世界环境日开展补种复绿“回头看”及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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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察看生态修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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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现场。

凤凰融媒6月6日讯(通讯员 刘源 兰凡)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6月5日第53个世界环境日,凤凰法院开展了补种复绿“回头看”及普法宣传活动。

6月5日上午,凤凰法院刑事法官联合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及凤凰县林业局干部一起来到凤凰县千工坪镇新桃村1组,实地察看被告人郑某某、毛某某滥伐林木案异地补种复绿生态修复情况,并在修复区树立标识牌。此前,两被告人因犯滥伐林木罪,于2022年4月18日被凤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共同补种树木共计10017株。在判决前,两被告人按照修复方案在该荒地补种油茶苗11000余株,并通过了凤凰县林业局的验收。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往日光秃秃的山坡,如今草木蔓延,绿意盎然。曾经站在被告席上的生态环境“破坏者”变成了绿色生态“守护人”。

世界环境日恰逢吉信镇赶集,凤凰法院干警一早便“出摊”了。万溶江畔的集市热闹非凡,摊贩招揽生意的吆喝声与干警的普法声此起彼伏。“万溶江是吉信的母亲河,我们要保护好。”“捕鱼时要注意,如果非法捕捞可能要坐牢的。”“普法摊”前人来人往,群众纷纷驻足领取宣传册,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干警们还主动走进群众,融入群众,在桥头与大家拉家常、聊溶江、讲法律、讲政策,呼吁广大群众携手保护万溶江,共同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

凤凰法院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凤凰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生态保护功能,加强督促行为人认真履行增殖放流、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义务,不断提升保障生态优先、助推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并引导社会公众遵守法律,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凤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源 兰凡

编辑:周奕

本文链接:https://www.fhxww.cn/content/646840/98/13977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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