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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委巡察机构集中学习新修订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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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新闻网2月24日讯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共九章、53条,我们要对照修订前后,认真比对学习,使这份工具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让每位干部都成为巡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活字典……”2月23日上午,凤凰县委巡察机构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原原本本逐字逐句传达,对重点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新内容、新精神、新要求,着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与会人员普遍感受到,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吸纳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的工作实践的创新成果,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对象范围、工作方式和权限要求等都做了制度规范,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法规制度依据,是较长一段时间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必须常学常记常新,严格遵照执行。

会议要求,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方式开展巡察,不断完善巡察组织方式,督促推动被巡单位党组织落实好“两个责任”,突出提升巡察质效,不断提高凤凰巡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同时,要严格落实《县委工作巡察规划(2022-2026年)》文件要求,科学安排巡察计划,用好常规巡察、机动巡察及巡察“回头看”等形式,加快实现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新精神,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结合新《条例》,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提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加大县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常态长效。

来源:凤凰县委巡察办

作者:凤凰县委巡察办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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