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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惊雷丨凤凰县对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凤凰新闻网2月1日讯(通讯员 王聪)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央、省、州文件精神,为了加大整治力度,凤凰县财政局积极协调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成立了凤凰县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分工合作,重拳整治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违规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问题、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问题、供应商围标串标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财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政府采购活动开展重点检查,依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测认证报告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财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通过中央、省、州、县四级加强上下联动,凝聚政府采购领域监督执法的强大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标本兼治,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从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王聪

编辑:黄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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