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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凰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凤政办发〔2015〕10号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凰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2015—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凤凰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5—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凤凰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5—2020年)
 
前    言
凤凰县位于湖南省西部边缘,云贵高原的东端,地处雪峰山与武陵山脉之间,在气候带上主属中亚热带山地季风湿润气候,是湖南省气象灾害发生最频繁、造成经济损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越加频繁,影响越来越复杂,破坏程度越来越强,应对难度越来越大。随着未来经济总量和人口密集度的增加,气象灾害承灾体的脆弱性也在增加,对我县公共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威胁。
 
防灾减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气象灾害防御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我县重要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编制凤凰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御,加快各级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为实现凤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及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有关要求,并与《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5—2020年)》和凤凰县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特编制《凤凰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15—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
《规划》中所指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洪涝、干旱、高温、雷电、大风、冰雹、大雪、低温冷害、雨雪冰冻、雾、霾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包括城市气象灾害、地质气象灾害及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电力、环境等各行业相关气象灾害。
本《规划》是指导凤凰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战略性、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凤凰县境内气象灾害的防御和管理工作。
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和灾害发展趋势分析
(一)现状
过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可喜进展。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立了天气气候预报预测业务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宽,电视、广播、手机、网站、电话、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85%,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达86%;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进展,探索建立了区域联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经济效益日益显着,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从20世纪80年代的3—6%下降到目前的1—3%;气象工作的投入产出比达1:50;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主体,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地方气象政策法规体系。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我县的气象灾害防御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工程性措施上。主要是堤防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防洪工程建设有待加强和完善;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治理工程薄弱;抗旱防涝的农田水利工程无法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一些工程、村镇建在气象灾害多发区,给防御气象灾害带来困难;许多建筑和设备缺乏完备的防雷系统,造成雷击事件频频发生;不少建筑、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未达到防风标准,常常造成灾害;人工增雨、防雹工程体系尚需完善;乡镇自动气象观测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气象探测环境由于城市建设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等。
2、在非工程措施方面,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不足。
一是对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不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观测站网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以及一些天气关键地区和敏感地区的时空密度不够,观测要素少,观测时效和精确度低,不能满足应对灾害预警的要求;观测系统整体上立体观测能力不强,不能满足暴雨、洪涝、大雾、冰雹、强雨雪等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对防范的需要;观测技术的自动化程度不高,观测精度和稳定性还较差;观测网获取的原始数据并未能开发出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定量产品,特别缺乏多种探测数据融合产品,造成数据获取和应用脱节等。
二是灾害预报预警的准确率有待提高。从目前的状况看,我县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业务与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存在着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能力明显不足,预测预报精细化程度不高,预报能力亟待增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弱;数值预报的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还有较大差距等。
三是我县气象灾害防御服务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气象灾害防御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高,产品的精细化和个性化不够;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体制不健全,信息共享不够;气象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影响机理分析研究不足,气象专业服务仍延续着气象影响定性评价的初级模式。如现有的农业气象服务中,目前我县关于农业气象灾害的预报大多还是气候学意义上的预报,与真正能够指导农业生产的农业气象灾害预报还有差距;灾害防御服务产品的深加工和综合集成不够,信息服务的科技含量、针对性、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能力不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手段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预警信息的覆盖面不高,特别是对农村和弱势群体的信息发布尚存在空白点,信息发布渠道急需拓展。
四是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不够。面向农村和广大农民的宣传尤为不足,农民自救互救能力不高,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防御气象灾害能力弱,群防群控机制尚不健全。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灾害风险意识淡薄,缺乏对灾害应急避险措施的了解和实施。防灾减灾知识亟待普及等。
(二)气象灾害的发展趋势分析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发生频率加大。流域性特大暴雨洪涝、区域性严重干旱、高温热浪、极端低温、特大雪灾和冰冻等灾害出现的可能性增大。受全球气候变暖、污染物排放和城市建设的影响,大气气溶胶含量增加,雾、霾以及酸雨、光化学烟雾等事件也呈增多、增强趋势,对气象灾害防御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近年全球及我国气象灾害所造成的后果看,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更加严重威胁。气象灾害对农业、林业、水利、环境、能源、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高敏感行业的影响度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甚至影响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行。同时,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及其伴生的水资源短缺、土地荒漠化、大气环境变差等问题都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如何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大程度地减轻防灾的经济成本和社会负担,成为气象灾害防御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需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经济调结构和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及《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5—2020年)》为依据,以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教育等手段,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基础作用,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应对准备、应急处置等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各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防御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全社会积极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以人为本,趋利避害。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必须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气象灾害防御以预防为主,防抗结合,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实现综合防御。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气象灾害防御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完善灾害防御体系。
——依法防灾,科学应对。气象灾害防御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已批准实施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气象灾害进行监测预测,尊重科学,合理制定灾害防御方案,加强组织实施。
(三)目标
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及其信息发布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建设一批对国计民生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逐步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和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天气预报有效可用时间延长;雷电防护能力得到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显著提高;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三、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
我县地形复杂,城市、农村、主要江河流域的气象灾害防御侧重点各不相同,而基础设施等国民经济行业和以中低海拔、高海拔地区为代表的经济区对气象灾害影响的敏感程度极高。因此,按照点面结合、全面防御、突出重点的战略布局,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
(一)气象灾害防御布局
1、中低海拔区
中低海拔区是暴雨、强对流、干旱、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的重点影响区及高风险区,暴雨引发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该区域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突然,防御难度大。因此,重点加强流域气象监测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针对性的农业气象服务、交通气象服务、城市气象服务等,加强城市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气象、水利、国土等多部门的灾害群防群策、联合防御及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按区域特征制定设计标准,并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地质构造的破坏,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水源地人工增雨及山区人工防雹工程建设。
2、高海拔区
高海拔区拥有丰富的生态、文化等资源优势,由于特殊的地形地貌,发展面临交通、通讯等瓶颈。该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救灾能力不足,随着旅游业开发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已成为大雾、雷电、低温冻害、冰雹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高危险区。
该区域要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能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抓好裸露山地造林绿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建立旅游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开展面向主要景区的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开展山区雷电灾害防御示范区建设;加强水源地人工增雨及山区人工防雹工程建设。
(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
1、城市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一些新的气象灾害,出现城市特有的内涝、干旱缺水、高温、冰雪、霾等灾害,常常引发城市生命线系统瘫痪和损坏,突显出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新问题。受人类活动和城市发展方式的影响,城市排放的热量、废气等难以扩散,出现城市特有的浑浊岛、热岛和空气污染等问题,霾的危害越来越重。
防御城市气象灾害,需要大力开展城市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气象数据和参数,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以及研究制定相关基础设施防御标准提供依据,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增强早期预警、提前防范的能力。
2、农村
农村是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地区,干旱、洪涝、低温、冰冻等气象灾害对粮食、经济作物、林业、渔业生产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对新农村建设和国家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然而农村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畅,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抗灾能力薄弱,部分村寨、民宅建造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农村防灾意识不强,防灾避灾技能不高,农村减灾工作亟待加强。
防御农村气象灾害,需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能力建设,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保障气象灾害信息能够到村入户;加强农村防灾科普宣传和农民防灾避灾技能培训,建设农村防灾科普宣传与技术培训基地;增加气象科技的贡献率,保障粮食等农产品稳产高效;开展新农村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防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修订完善农村建筑物和农业生产设施防灾标准;指导地方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和新农村小区,加固和改造现有的农业与农村防灾基础设施和民宅等建(构)筑物。
3、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同时也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行业。低温、霜冻、暴雪、大雾、冰冻等对铁路、公路和输变电线路的影响尤为显著,造成道路结冰、交通瘫痪、电力供应中断等严重后果。部分基础设施设计、建造时缺乏对气象灾害影响的考虑,存在一些气象灾害危害的隐患,设计规范标准偏低,抵御气象灾害能力不强。随着我国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生产部门的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某一经济部门或行业受灾后,不利影响会迅速连锁传递到其他行业或部门,灾害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明显放大。
基础设施防御气象灾害重点是建立交通气象观测、电力气象观测等专业专项气象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发展专业专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和预警服务,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开展铁路、公路沿线和输变电沿线精细化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的设计标准;对重大建设工程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降低气象灾害的危害,提高管理水平,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到突发公共事件日常管理中,建立预警、应急与快速恢复管理机制。
4、江河流域
我县主要河流有沱江、白泥江、万溶江及牛角河等。因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河流由北西折南向东北呈树枝状分布。由于受境内地势地形、海拔高度及季风环流和自然地带的综合影响,造成流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夏秋季节极易发生流域性洪涝或干旱等极端天气过程。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强降水和干旱发生概率均呈增大趋势,流域洪涝灾害重现期缩短,流域大面积干旱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区域经济发展。
主要江河流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把防御由于大范围暴雨和持续性强降水引发的流域性洪涝以及流域大面积干旱、严重的季节性干旱放在首位,实现工程性与非工程性防御措施有机结合,构成完善的流域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流域洪涝干旱联防工作机制,合理布设流域气象、水文监测网,确保及时获取流域面雨量信息,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流域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开展流域降水过程预报;建立洪涝、干旱灾害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预案;编制和更新流域洪涝、干旱风险区划,调整流域防洪标准,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提高抗旱能力。
四、主要任务
根据各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防御的重点,统筹制定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一)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完善灾害防御业务服务体系
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灾害综合探测系统,构建气象灾害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发展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布,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提高气象灾害综合探测能力
建设现代化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优化综合气象观测网,完善气象站网布局,增加气象自动站点密度;加强气象卫星接收、雷电监测和应急移动气象等观测系统建设,提高地面气象自动化观测水平。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环境、农业、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立部门间大气观测站网规划建设协调机制,将各类大气观测设施纳入气象综合观测网总体布局。加密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自动气象站建设。
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视频会商系统建设,推进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气象与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供电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加强设备运行监控,提高常规和应急装备技术保障能力。
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城乡规划,制定专项保护规划,保证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县级人民政府将气象主管机构列为当地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基层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优化工程,对遭受破坏的探测环境要限期整改,不断优化本地气象探测环境。
2、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网络
加快气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县人民政府授权气象部门组建气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气象部门负责本县气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媒体、通信企业和相关单位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和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机制。推进学校、医院、机场、车站、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工地等人员密集区和农村、社区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
3、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
加强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加强数值预报产品释用和中小尺度数值模式本地化工作,重点建设灾害性天气预报系统、短时临近预警系统和气候预测业务系统。加强交通气象、环境气象、旅游气象、电力气象、地质灾害气象以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农业干旱、城市内涝等专业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设。
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优化气象预报业务布局,完善集约化的预报业务流程。开展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定量降水预报、中小尺度天气分析业务。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建立分灾种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
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大气气溶胶、霾、酸雨、负氧离子等立体环境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立雾、霾和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系统。加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和重污染天气影响评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试验。加强气象、环保等相关部门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制定应急预案,构建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与会商研判,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能力。
4、提高气象灾害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列入政府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政府部门及有关公共服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充分利用公共信息传播载体和社会组织,大力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依托气象大数据等资源优势,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益。
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断提高发布频次,实现预警信息的滚动发布。到2020年,每天向公众提供未来10天天气预报。建立和充分利用各类现代化媒体、通讯工具和通讯资源进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机制或平台。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渠道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有效传递给公众,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群众。加强覆盖城乡、社区的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扩大预警信息公众覆盖面。到2020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迅速及时准确地“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
加强关键区域和重点领域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推进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业气象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直通式气象服务。完善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城市精细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开展城市居民健康生活精细化气象服务。提升地质、环境、交通、水利、林业、电力、旅游等重点领域气象服务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协调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和地面作业系统标准化炮点建设,开展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加强防雷工程及施工单位监管,强化防雷设施检测和重大工程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二)提高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能力,形成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体系
按照《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以及《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相关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开展重大工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在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风险因素,为有效防御气象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1、建立目击者报告制度及灾害调查评估制度
建立气象灾害目击者报告制度。各乡镇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应当承担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并协助气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灾害的调查、评估与鉴定。及时将辖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次生衍生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上报。鼓励社会公众向县气象局第一时间上报目击信息,对目击报告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建立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气象灾害监测评估系统,加强气象灾害对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环境、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的影响评估,为防御与减轻气象灾害影响,防御措施制定提供基础信息。根据气象灾害时间演变过程(即气象灾害的孕育、发生和发展、结束过程),开展对气象灾害预评估、灾中评估和灾后评估的综合评估。
2、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全县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气象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建立以乡镇、社区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风险调查收集网络,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分灾种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完善气象灾害风险信息上报系统和制度,加强对气象灾害风险信息的综合分析、处理和应用。
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普查,编制承灾体脆弱性区划;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查找气象灾害防御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为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等奠定基础。
3、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
建立重大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相应的建设标准,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重要内容,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工程立项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的影响。研究制定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危险性、承灾体脆弱性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模型、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区划工作规范,开展以暴雨、干旱为重点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评估,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应急预案提供依据。健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风险论证机制,统筹农业、交通运输、电力、水利、城乡等基础设施气象防灾建设。
建立规划及重大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气象部门要依法组织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对城乡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要针对暴雨洪涝、雷电、地质灾害等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洪、防雷、防滑坡工程建设标准,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4、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服务能力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气候观测系统建设,建立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库。加强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生态、城市建设等影响评估。开展气候变化适应技术和应对措施研究。加强风能、太阳能、空中云水资源和农业气候资源等监测评估与开发利用。开展气候资源普查、承载能力评估和综合区划,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温室气体监测评估业务。
(三)提高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构建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
制定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防灾法规和标准,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
1、制定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要依据当地气象灾害特点及其风险区划,针对各类气象灾害组织编制防御方案,明确气象灾害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各部门的防御职责和联动机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和防御措施等事项,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有关要求,编制气象灾害防御分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目标、细化责任。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实施,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综合效益评估机制,及时分析总结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新问题,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内容完善、科学配套的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出台《凤凰县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办法》、《凤凰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凤凰县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凤凰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实施方案》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及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建设,根据气象灾害种类及风险区划,制定或修订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和非工程标准,增强灾害防御的科学性、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完善有效的气象灾害防御的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将气象法律法规列入地方普法规划和各地各部门普法重要内容,树立全社会依法防灾减灾的意识,规范全社会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依法防灾减灾的水平。
3、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扩展气象科普基地,广泛开展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防灾减灾日”、“世界气象日”等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加强对全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等防灾减灾知识和防灾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应对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气象灾害对妇女儿童的伤害。定期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演练,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避险防灾能力。
(四)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
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分灾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协调机构,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各有关部门合作制定或完善强降水、干旱、雷电、冰雹、大风、雾、霾、低温雨雪冰冻等应急预案,明确气象灾害的等级划分、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规程、紧急避难场所和转移路线、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部门职责和联动机制、应急处置措施等事项。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建立乡镇村和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全社会的灾前防范机制。
2、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各相关部门紧密协同联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跨部门共享和协作联动。充分利用已有的救灾抢险物资储备库,加强国家和重点防御区救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统筹管理。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发展和壮大气象减灾志愿者队伍。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气象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御、恢复重建、灾后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保险,分散气象灾害风险,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气象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3、提高基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政府绩效考核和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会商和服务联动,完善预警联防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考核。全面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乡镇和村组(居委会、社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加强中小学校、农村等防雷工程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充分发挥乡镇气象协理员、村组(居委会、社区)气象信息员、重点单位气象安全员的重要作用,加强业务培训,为其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五、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布局、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加强城市、农村、农业、交通运输等高影响行业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立体监测系统,建立气象监测、研究、预警网络体系,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一)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建立完善城市大气物理、化学成分立体观测和城市自动化探测系统;建立健全完善城市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和城市气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建设城市运行气象服务保障体系、环境气象服务系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等。
(二)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
重点建设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系统,县级综合观测数据处理平台,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风险普查、山洪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
(三)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重点加强农村综合气象观测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业气象设施建设,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建立健全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技术体系。
 
(四)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重点建设交通气象综合观测网、交通气象数据处理中心和共享平台、交通气象预报预警体系、交通气象预警发布体系、交通气象服务科技支撑系统等内容,重点加强山区特殊路段高速公路局部区域的气象预报预警。
(五)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重点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以现代化的空中云水资源动态监测为基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决策指挥系统为核心、飞机和高炮火箭立体催化作业系统为重点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服务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网标准化建设。
(六)气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程
依托气象部门现有的业务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各相关部门现有传播资源和社会力量,重点建设突发事件信息采集系统、预警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分发系统、信息发布渠道系统、安全保障与基础支撑系统、标准规范,实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三大类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统一归口发布。
(七)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重点加强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气象业务平面升级改造、台站科普及文化设施建设等,改善气象探测环境,提升基层气象台站气象探测能力和观测质量,提高基层气象台站工作条件和业务保障水平。
六、保障措施
气象灾害防御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需要各部门积极配合,加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要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和谐统一,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长期坚持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挥机构,制定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的重大政策法规,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深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络机制,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加大行业气象服务力度。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建立灾害性天气信息通报与协调机制。
(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建设
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全社会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依法防灾减灾水平。开展有关气象防灾减灾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促进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科技创新力度
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和预报预测、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对策和防御工程标准。加快科技成果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应用。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的新突破。
(四)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
紧密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防灾减灾工程、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灾害防御财政投入机制,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气象灾害防御中财政投入的比重。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国际组织等各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的投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气象灾害防御资金的募集,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建设专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气象灾害保险和再保险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对气象灾害受灾单位和群众的救助、损失转移及分担作用。
(五)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要求,加强部门联动,抓好落实。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印发
 

来源:|0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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