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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通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凤政办函〔2015〕46号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开通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4月29日全省信访局长会议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将于5月份开通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覆盖范围至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所有单位。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做好开通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意义

  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是一项顺应时势、意义深远的开创性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因此,建设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动信访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切实把系统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二、工作目标

  (一)系统建设目标

  2015年5月底按上级要求全面开通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

  (二)技术员培训目标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均需配备(专、兼职)技术员1名。

  1、熟悉系统各项业务的操作方法,能熟练使用该系统,方便信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熟悉本单位系统管理员的功能,能熟练地对系统进行运行维护。

  3、能对本单位业务人员进行业务系统的培训和指导。

  4、审查已经导入系统的机构信息,修改和确认数据的正确性。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5月20日至5月22日)。完成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截至5月22日各县直单位要确保完成中国移动电子政务外网的连通;至少配备1台安装Windows7系统或以上并连通电子政务外网的电脑,1台打印机;明确1名精通微机操作人员负责今后本单位网上信访系统管理使用,并将人员名单报送至县信访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5月23日至5月31日)。完成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安装和管理使用。县信访局5月23日开始安排工作人员分批到各县直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各单位在接到信访局电话通知后,安排配备的技术人员在本单位由信访局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学习并测试应用。5月31日各乡镇安排人员到县信访局组织集中培训学习。

  (三)第三阶段(6月8日至12日)。对各单位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运行进行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对县直各单位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运转进行督查,发现没有及时在系统办理信访部门转送、交办和本单位受理群众的信访件的单位,将对单位及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来源:|0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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