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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凤凰县“户外广告”及“门前三包”工作整治行动的公示

关于开展凤凰县“户外广告”及“门前三包”工作整治行动的公示

  为贯彻2015年全州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建治齐抓、统筹推进,进一步深化环境整治,办好城乡同建同治工作“五同”实事,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广告设置,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我县正在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前三包”工作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整治内容

  依法整治、清理、拆除城区各类乱设乱建的户外广告。整治不协调的户外广告、遮阳布、出店经营、乱摆乱堆及门前卫生环境,清理“牛皮癣”,签定包环境卫生,包门面整洁,包市容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书,依法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规定的行为。

  二、整治范围

  县城城区范围内

  三、整治要求

  (一)“户外广告”整治

  按照“减量、规范、美观、安全、提质”要求,依法清理、整顿、拆除城区各类乱设乱建的户外广告。

  1、整治楼(屋)顶广告、墙体广告、立式平面广告等大型广告牌。没有办理规划设置手续或者手续超期的,依法拆除。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拆除,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

  2、整治路灯杆广告、公交站牌广告。没有办理规划设置手续或手续超期的,依法拆除。不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依法拆除(清除)或整改。

  3、整治沿街门店招牌。按照“一店一牌、设置规范、风貌协调、美观大方、安全可靠”的要求,整治城区主干道两侧的门店牌匾。

  4、整治临时性宣传广告和乱贴乱画。合理设置大中型电子显示屏幕,城区主干道上空不得悬挂经营性横幅广告,门店临时性宣传广告必须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市容秩序。全面清除城区范围内乱张贴、乱刻画和乱涂写的“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二)“门前三包”整治

  整治不协调的户外广告、遮阳布、出店经营、乱摆乱堆及门前卫生环境,清理“牛皮癣”,签定包环境卫生,包门面整洁,包市容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书,依法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规定的行为。

  1.包门前卫生:门前保洁要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无污水、烟尘、痰迹油污,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

  2.包门面整洁:以门为界实行店内经营,保持店面整洁有序。

  3.包门前市容秩序:做到门前区域无店外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乱贴乱画。

  四、整治时间

  9月11日至9月23日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11日至9月13日),对城区内不协调户外广告的整治进行前期宣传,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

  第二阶段为整治阶段(9月14日至23日)。对整治到位的地方,要进行长期跟踪管理,责成各社区在自己辖区范围内进行管理,实现“门前三包”责任常态化,做到“无出店经营、无乱摆乱堆现象、无乱挂乱贴现象、无不卫生现象、无污水乱倒现象”。

  公民有权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失职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

  公示期为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4日。反馈意见请关注“凤凰县同建同治办”微信公众号fhtjtzb,或来电0743-3227979。

  凤凰县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凤凰县城区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局

  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凤凰县卫生局

  2015年9月11日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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