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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2016年 认真履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等文件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县级人大普遍设立了两个专门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人大建设进一步规范;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做到了组织严密、程序规范、风清气正;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完成年度民主法制建设改革相关任务,形成一批制度性改革成果。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协调,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全年审议通过省本级地方性法规7件,对1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正,对6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12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件。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对13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把党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依法决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安排、市县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依法作出邵阳、张家界、永州、怀化、娄底、湘西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9人次。

  ——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首次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跨选举单位所在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在湘全国人大代表赴外省进行专题调研;代表提出的128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的达到43%,比上一年提高18个百分点,办理质量有新的提高。

  ——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60名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130人次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座谈、执法检查等活动。

  2017年拟审议的立法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 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

  ●水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

  ●通信条例

  2017年拟听取和审议的“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报告

  ●关于脱贫攻坚的专项工作报告

  ●关于健康湖南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

  ●关于环境保护的专项工作报告

  ●关于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的报告

  ●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6年主要开展的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水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2017年拟开展的执法检查

  ●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著作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2017年 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凝心聚力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更大贡献。

  ——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凝心聚力。将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发展战略谋划人大工作,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改善民生、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等方面精准发力,加强立法保障,强化监督支持。

  ——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不断增强履职实效。着眼用法治力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开展立法工作。立足稳增长、促改革,立足惠民生、补短板,立足严管理、防风险,立足维护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工作。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改进“双联”工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代表履职监督。

  ——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依法主持本级人大代表选举,认真做好代表名额分配、代表连任人选推荐、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召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我省出席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升服务大局工作水平。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资本市场建设与管理、精准扶贫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中小企业发展、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专题调研。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履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0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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