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凤凰县分站11月27日讯(通讯员 龙永刚)近年来,湘西州凤凰县坚持按照“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原则,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县共有文物点280处,文物保护单位10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5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20个点。
一是强化机制体制建设,确保责任明确。严格实行“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节假日必查”的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大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文物保护单位坚持文物保护“四有”工作体系,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设置标志,同时,在建立健全四有档案外,开创性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档案。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各文物保护单位和遗产地的保护与管理,建立县、乡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加大文物安全保卫力度,健全文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力度,有效地保护好文物安全和历史风貌。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编制,确保指导性强。编制《湖南省凤凰古城堡文物保护规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凤凰古城堡-舒家塘、拉毫营盘(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编制工作,做到文物保护方向清、思路明。
三是加强保护利用措施,确保效益凸显。组建古城水上消防队,建设微型消防站,配置微型消防车。探索“文物+”文物安全保护模式,为国有产权文物保护单位购买文物保险,切实保障文物安全。通过积极申报文物保护项目,争取国家、省级文物专项资金8407万元,对凤凰古城堡,舒家塘舒22个院落、城墙、道路,拉毫14个院落、3座城楼、城墙、道路修缮,黄丝桥3座城楼、城墙、道路修缮和相关旅游基础设施、消防进行建设,组织实施开展传统村落拉毫村展示利用和环境整治。按照“保护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加强对凤凰古城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进行保护修缮和整治。先后筹措资金10多亿元,完成古城内机关事业单位搬迁,历史街巷、文物景点的改造维修;完成城隍庙、马王庙等20多处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修缮和抢险维修,完善古城消防、电力、通信、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优化文物保护环境。凤凰县被授予“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先后两次获得“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是加大宣传保护力度,确保氛围浓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抖音、报纸报刊等新闻媒体渠道和“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黄金周等节假日,组织开展主题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物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龙永刚
编辑: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