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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坚持对毒品“零容忍” 坚决打击毒品原植物种植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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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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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罂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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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罂粟现场。

凤凰新闻网4月26日讯4月21日,凤凰县麻冲乡人民政府在禁种铲毒踏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翻身村一农户龙某在老房屋后种植罂粟200余株,派出所已依法铲除。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据了解,凤凰县严格按照“不漏掉一户、不放过一处、不留一块”的禁种铲毒工作,坚决打击毒品原植物种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禁种意识,同时坚持向社会公开禁种铲毒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线索举报奖励力度,不断提高对非法种植活动的发现、打击能力,从源头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为全县禁种铲毒工作夯实了坚实基础。

警方提醒: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非法种植的数量多少和目的如何都不允许,一律应予强制铲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坚决打击毒品原植物种植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县禁毒办

编辑:黄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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