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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执行攻坚丨凤凰法院:异地执行扣押车辆 兄弟法院倾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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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涉案车辆。

凤凰新闻网1月29日讯(通讯员 吴林燃)“法官,我找到吴某某的车了,定位在吉首市。”在接到申请人某汽车租赁公司告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凤凰县人民法院迅速进行核实。1月25日,执行法官前往吉首市,在吉首市人民法院的通力配合下,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吴某某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某汽车租赁公司向凤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凤凰法院执行局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吴某某的银行存款22万余元,或者扣留、提取其相同的收入,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经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与汽车租赁公司产生纠纷的一辆奔驰轿车也不知所踪。前不久,申请执行人联系执行法官,发现了涉案车辆的定位出现在了湖南省吉首市和泸溪县两地。

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车辆位置信息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涉案车辆行踪不定,好不容易得到线索,应抓紧时间及时行动,否则贻误了“战机”再去寻找将如同海底捞针。鉴于异地执行的难度和风险,执行法官与吉首法院提前取得联系,在得到吉首法院执行局积极协助执行的回应后,立即带着团队成员以及司法警察前往吉首市乾州某处地下停车场执行扣押车辆。

按照车辆GPS定位显示的位置,执行团队成功找到涉案车辆,执行法官出示工作证件,释明法律规定,要求现场人员配合法院执行,不得阻挠扣押工作。但车辆占有人表示该车辆实际所有人无法出面,其本人也没有车辆钥匙,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告诉车辆占有人,本案申请执行人对该车辆享有抵押权,而法律规定“无论是否是车辆所有权人,均不能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权利”。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车辆占有人依然我行我素,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肯交出车辆钥匙、行驶证以及清点个人物品,而是径直离开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便在涉案车辆锁止状态下按照现有状态进行查封、扣押,并全程录音录像,最终在吉首法院的协助执行下顺利完成车辆扣押。

此次执行行动能够顺利完成,离不开兄弟法院的倾力相助和两地法院的协同联动。接下来,凤凰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兄弟法院的合作,形成执行合力,携手共破执行难题,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来源:凤凰法院

作者:吴林燃

编辑:黄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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