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闻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 江田丰 吴琼)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凤凰县正式启动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定菖蒲塘村为首个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当地“村两委”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成员大会,集体协商,制定了具体的补助方案,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按照10元/人/年、特困群体50元/人/年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800余名村民,共计补助1.081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凤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联合农业农村、税务、财政等部门组建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并指导菖蒲塘村按“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了《凤凰县菖蒲塘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逐步建立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先参后补、先缴后补、缴补叠加、不缴不补的原则,有效提升参保居民的缴费积极性和村集体的凝聚力。
凤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下步,将严格根据国家、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定期稽核和监督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因地制宜、民主管理、逐步推广”原则,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补助和个人资助覆盖范围和受益面,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来源:凤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作者: 江田丰 吴琼
编辑:黄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