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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镇“筸”而不是镇“竿”

  从明代嘉靖年间开始,经过清代到民国,凤凰古城有一个别称叫“镇筸”。在湘西,这个别称与她的正名一样响亮知名,在某一时期,其使用频率甚至超过了正名。随着历史的变迁,凤凰回归为湘西一个普通的小县,凤凰的别称也就逐渐淡出于人们的口语和书面语之中。凤凰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后,凤凰的历史别称又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书面语和口语之中。在口语中,前后没有什么变化;但在书面语中,不少人用“竿”字取代了原来的“筸”字,镇筸写成了“镇竿”,这一字之变,关涉到凤凰的历史文化,值得大家讨论辨析。

  一、史籍名著中凤凰别称的书写。

  先弄清楚别称“镇筸”的由来。明代嘉靖时期,明王朝以武力镇压了持续十多年的湘黔边区苗民起义后,增加兵力,调整在湘西的军事部局。据道光《凤凰厅志》所述,嘉靖三十一年,朝廷于麻阳(今锦河镇)置参将一员。由于凤凰古城(当时为五寨长官司城)的位置比麻阳更具军事意义,于是朝廷在嘉靖三十三年(1552),将参将由麻阳移驻到五寨司城。该参将虽驻守凤凰,但兼管镇溪军民千户所(今吉首、花垣辖地)和“筸”子坪长官司(今凤凰竿子坪、三拱桥一带)的苗民,因而官方就从这二处地名中各取第一个字,给该参将冠名,称“镇筸”参将。随后,凤凰古城也就被称为“镇筸”,这样凤凰就有了一个蕴含军事意义的别称。

  嘉靖三十五年(1557)仲春,首任镇筸参将孙贤领官军拆除了五寨司城的土筑城墙,于次年修成了新的砖石城墙和参将衙署及兵房,立下了刻有“新建五寨城记”的石碑一座。清道光《凤凰厅志·卷十九》辑录了该碑文的全文,凡书写凤凰别称的文字,均为“镇筸”。这是凤凰别称的书写之始,后人均按此书写凤凰的别称。

  清代,凤凰厅地方官府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道光四年(1824)和光绪八年(1882),各编刻成《凤凰厅志》一部。在这三部厅志中,凡用到凤凰别称的,都写为“镇筸”。晚清著名思想家魏源,写了一篇《傅鼐传》,提及傅鼐于嘉庆四年平定永绥(今花垣县)苗民起义一事,原文为“镇筸黑苗吴陈受众数犯边”,“责巡抚姜晟严获首贼,鼐为擒之”。(见著名学者孟森著《清史讲义》第271页)可见,别称的这一书写延续到了晚清。此后的民国,依然相承这一书写。

  民国三年,为纪念在凤凰辛亥举义中牺牲的光复军义士,凤凰官方在城外擂草坡为他们修建了“复汉流血义士塚”,在墓园立了“烈士纪念碑”,上刻墓志铭一篇。其正文之后刻的是撰写人的身份及姓名,其原文是:“陆军少将三等文虎章镇筸总镇湘西镇守使田应诏谨撰”。成书于民国初被称为二十五史之一的《清史稿》,在它的“兵志二”部份中,有一段话解释了清末凤凰和永绥的绿营兵不被全部裁汰的原因,其原文为:“唯湖南镇筸系改土归流,无土著农户,除苗产外,地皆屯田,民皆兵籍。绥靖镇亦然,请于此两镇兵额不再裁汰。”

  凤凰籍的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他的著名散文作品多写于民国时期,也喜欢以别称称凤凰。他在《凤凰》一文的开头,还特给“镇筸”加上了引号以引起读者注意。对以凤凰子弟为骨干所组成的军队,无论是晚清还是民国,凤凰人均自豪地称之为“筸军”。沈从文在作品中中所写的这一特称,均为“筸军”两字,绝不是“竿军”。以上数例说明,凤凰别称的正确书写一直延续到了民国。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一切严肃的出版物中,凤凰的别称书写并没有改变,仍为“镇筸”二字。出版于一九九八年的《湖南省志·民族志》,在叙述到康熙时期提升凤凰的军事机构时,凤凰的别称书写也为“镇筸”。二O一一年,湖湘文库编辑出版委员会将道光《凤凰厅志》入编湖湘文库丛书,专家刘志盛先生为今版该志写了前言。在其前言中,凤凰别称同样写为“镇筸”二字。

  综上所述,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凤凰别称的正确书写一直未变,这一点是无庸置疑的。

  

 

  二、“镇竿”为何取代了“镇筸”?

  今天,在凤凰城中,无论是官方介绍凤凰历史文化的文字,还是本地文化人所写的关于凤凰历史文化的专著、文章,或大小商铺的招牌之上,都将“镇筸”写成了“镇竿”。这是什么原因呢?

  其一,“竿”与“筸”同音形近,对于历史知识不足而又无法辨析这两个字的人来说,就很容易以“竿”代筸。人们在书写汉字的过程中,以简代繁本就是自然的事情。可能还有人以为“竿”就是“筸”的简化字,写起来也顺手。其二,凤凰打字店有了电脑打字,开初使用的文字处理软件中,只有“竿”字,没有“筸”字,有筸字是后来的事。因而,那个时候电脑打出来的都是“镇竿”,即使知道用“筸”的人,对此也无可奈何。

  由于以上原因,凤凰人在书写凤凰别称时,“竿”就越用越普遍,最近十年逐渐就被凤凰人约定俗成了,其结果就是镇竿取代了镇筸,“鸠占鹊巢”的事就这样发生了,大家也都习以为常。

  三、凤凰别称书写去竿为“筸”的必要性

  竿和筸虽然音同形近,但字义截然不同。在通常使用的字词典中,“竿”的字义是截取竹子主干而成的竿子,如竹竿、钓竿等。在《康熙守典》中,竿还有“竿牍”之意(竹简为书),还可以与“干”相通。在北魏著名地理学家郦道元的《水经注》中,也曾用于地名,即距今一千五、六百年前北方的“卫县竿城”,但与距今只有四百五十多年的“镇筸”毫无关系。

  “筸”字在常用字词典中查找不到,就是《康熙字曲》也没有将该字选入。索其原因,就是该字的使用太狭窄,太单一。大型辞书《辞海》收入了该字。在其第六版缩印本第556页上,对“筸”释义仅15个字:“用于地名。如:镇筸(在今湖南凤凰县南)”。看来,《辞海》的撰稿专家在今天仅能找到这一例证是唯一的。

  将书写凤凰别称中的错别字“竿”改回为正确的“筸”,其意义不仅在纠正错别字,更重要的在于保存这一别称中的历史文化内含。凤凰别称的出现,本源于镇筸参将的驻节,是明王朝镇控湘黔边区苗民起义这一特定的军事斗争需要的结果。这一需要到了清代,不仅没有削弱,反而步步加强,其所设置的军事机构的级别进一步提升,先后设置了“协”和“镇”,并继续用“镇筸”冠名,即镇筸协(副将),镇筸镇(总兵)。加上辰沅永靖兵备道衙署设于此,凤凰古城成了大湘西的军政中心,镇筸这一别称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凤凰古城的基本功能在军事,凤凰的别称与军事直接相关。在清代改土归流后“筸”字代指的是凤凰,而她对凤凰又具有唯一性的特点。历史为凤凰安排了一个特的定“筸”字来称名,在中国的县市中可能找不出第二个。历史对凤凰如此青睐,今天如果我们把这个注入了特定历史文化的符号弃之不顾,岂不是一件怪事?

  今天,中国人写规范汉字,已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我们应该顺时而行,以对凤凰历史文化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地纠正错误,使凤凰别称的书写与历史保持同一。

作者:王嘉荣

编辑: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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