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播“法治在身边”电视专题栏目。
联合法庭现场调解村民邻里纠纷。
调解农民工欠薪纠纷。
现场调解村民山林界限纠纷。
现场调解养猪场征地纠纷。
凤凰新闻网2月24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 龙周平 韩艳玲)凤凰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总面积1745平方公里,辖13镇4乡,282个村(社区),总人口42万。近年来,凤凰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突出多点发力建网络、多管齐下抓队伍、多元支撑强机制、多措并举广普法,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社会和谐稳定,为县委县政府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作用,在于通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从而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凤凰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调解具有灵活便捷、不伤感情、不收费用等优势,既可以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修复当事人的关系,也可以有效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行政、司法渠道,节约行政执法和司法成本。”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凤凰县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凤凰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石绍峰到县司法局调研时指出,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减震器”,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减压阀”,是构筑平安村(社区)的“安全网”,必须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的“一器一阀一网”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打造平安凤凰、法治凤凰。
多点发力 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该县建立了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织密“大调解”网络体系。凤凰县已建成以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为核心,乡镇调委会为主力,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道路交通事故、旅游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307个,人民调解员1364名。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7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28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并按照“调解优先、公正高效、法理并重、促进和谐”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民事纠纷、处理行政争议和司法诉讼全过程,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互解,合法合情合理化解矛盾纠纷。三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430起,成功调处4363起,调解成功率达98.5%以上,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69起,涉及当事人逾1万人,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近1000万元。二是培育“大调解”地方特色。以湘黔边界接边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建立“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快速果断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把边界地区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年来,边界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0余起,跨省、县接边地区不少村寨居委会达到了“四无”目标,无民转刑案件、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自杀事件、无群体性械斗案件、无群众性上访事件。三是充实“大调解”法治力量。发挥依法治县牵头抓总的职能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农村事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指导282个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规自治制度,制订修订村(居)规民约,山江镇樟坡村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称号。达到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律师审核的目的,保证了制度的合法性、广泛性、操作性,推动了群众共商共治共建共享模式,筑牢了凤凰县基层法治基础,涌现出小垅村、沙湾社区、大湾村、古双云村等一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基层人民调解充实了法治力量。
多管齐下 筑牢人民调解工作根基
凤凰县坚持把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提升调解水平、筑牢工作底线的突破口,从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多方发力,推动新常态下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三年来,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共培训调解员2000人次,参训率达100%。二是狠抓案卷评查,提升工作实效。三年来,县司法局出台了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的工作方案,调解案件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制作卷宗,建立台账,实行一案一卷管理。三年来共评查人民调解案卷1475本,优秀卷宗1254本,优秀率达85%以上。三是规范阵地建设,优化调解平台。各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平台。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五年来,该县对8个司法所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其中高标准司法所3个,落潮井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阵地规范化、运行规范化,使得乡镇司法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四是推行“以奖代补”制度,调动工作热情。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投入,加大落实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力度,严格规范补贴标准,根据人民调解案件数量、案件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卷宗情况,县司法局按有关规定制定“以奖代补”办法进行补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多元支撑 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凤凰县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一是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凤凰县出台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推进民事纠纷源头化解,提升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年来,县人民法院对司法所指导达成的及基层调解组织调处成功的且符合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保障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带动800多起纠纷在诉讼渠道外化解。二是构建“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通过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多调对接”的覆盖范围。近年来,在诉调、检调、公调等“多调对接”的基础上,该县将调解范围向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医患纠纷的调解、拆迁、非正常死亡以及信访案件的调解延伸。截至目前,该县8个行专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多起。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县司法局立足人民,搭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辖区内群众提供集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和质量。
多措并举 抓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县司法局把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遏制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大事来抓,推进人民调解由“事后调处”转变为“事前防控”。一是多样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送法下乡活动26次,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整治、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一系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二是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主题活动,全力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特别是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主动作为,努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打造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品牌。三年来,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4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355件,民事案件379件,接待来人来电840人次,解答咨询601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三是创新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开播“法治在身边”电视专题栏目,采取本土方言和“情景剧”形式,通过律师释解涉案法规,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坚持“文化搭台,法治唱戏”,法治文艺宣传队利用逢集日、节假日等农闲时机,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自编、自导、自演法治文艺节目,寓教于乐,让群众在茶余饭后享受到一顿顿丰盛的“法治套餐”。
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凤凰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凤凰县茶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落潮井司法所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先进集体;沱江司法所所长麻勇,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龙周平两名同志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阿拉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平汉被评为湘赣鄂粤桂渝黔七省(区、市)“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人民调解工作,任重道远。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凤凰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重要抓手,奋力开拓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境界,实现新作为,为统筹推进法治凤凰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莫有兵 龙周平 韩艳玲
编辑:黄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