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县司法局开展“办实事,解难题”法治服务大行动。

司法行政干警在给同学们上防性侵法治课。

公证处糜主任上门为行动不便老人办理遗嘱公证。

监所服刑人员与家属在通电话,互诉衷肠。
凤凰新闻网3月3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凤凰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本职,聚焦党史学习教育目标任务,以四项服务为抓手,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惠民各项措施,让群众得到更加贴心的服务。
创新法治宣传 让服务更有力
持续拓展法治宣传深度,凤凰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各宣传节点和赶集日,组织干警、律师、公证员和普法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送法宣讲和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共开展送法宣讲活动8场次,宣传活动15场次,受教育人员达1.5万多人次。同时,为增强法治宣传广度,依托QQ、微信群、自媒体平台,把宪法、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农民工权益保护、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抛荒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将63名执业律师分配到全县282个行政村免费担任“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切实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与群众线上线下法律互动,打破地域限制,随时随地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群众全面了解法律的基础知识,引导和支持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优化利民措施 让服务更畅通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我局制定出台了《凤凰县司法局便民利民十一条举措》,在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方面简化手续、创新服务方式、缩短办理时限等,让人民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得到更多的实惠。凤凰县公证处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及城镇困难群众等按相关规定给予费用减免,对公益性公证项目免除公证费用,对老、弱、病、残、交通不便的群众上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等证件的群众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将被欠薪的农民工作为优先服务对象,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出台《凤凰县司法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减轻企业负担。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公证案件140件、解答法律咨询458人次,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凤凰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怀特殊人群 让服务更贴心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感恩社会的意识,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慰问、谈心谈话、办好事实事等系列活动,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心结、送温暖、解难事,并且召开矫正对象及家属恳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改进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明确了方向。社区矫正股与检察院对辖区内17个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点训,并进行了谈心谈话3次,了解其思想和生活状况,并对5名生活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子女申请了助学金,切实为他们解决了实际困难,激励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树生活信心和回归社会的热情。同时,充分利用远程探视系统,方便监所服刑人员与家属亲情交流,活动开展以来已成功会见80余人次。
主动为民调解 让服务更暖心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司法所、调委会成员在本辖区村(社区)开展走访排查,与社区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村、社区稳定情况,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切实为群众纾难解困,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件矛盾纠纷事件都认真调查纠纷起因,及时开展调解处置,调处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相关法律知识贯穿于调处始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活动开展以来,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00余件。
下一步,凤凰县司法局将继续做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群众纾难解困,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承诺。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莫有兵
编辑:黄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