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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茶田镇成功调解两起婚姻家庭纠纷

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父亲刘某发与儿子刘某家庭纠纷。

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唐某英与沈某改夫妻矛盾纠纷。

凤凰融媒9月5日讯(通讯员 王慧连 吴正洪)近日,凤凰县茶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茶田镇调委会)秉承“调解优先、情法结合”的工作原则,成功调解两起典型的婚姻家庭纠纷,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耐心化解积怨,守护三十年重组家庭

第一起纠纷发生在凤凰县茶田镇禾会村1组。当事人唐某英(女,72岁)与贵州省铜仁市滑石乡沈某改(男,67岁)于1991年经人介绍组成重组家庭,共同生活近三十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近年来,因唐某英需照顾孙子搬至儿子新房居住,双方开始分居。2025年8月初,双方因家庭财物(朱砂珠)分配问题发生激烈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唐某英情绪激动,要求沈某改返回其原籍居住,关系陷入僵局。

茶田镇调委会介入后,调解员深入了解了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的感情基础与矛盾根源。经过多次耐心沟通与调解,最终于2025年8月12日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一是唐某英同意继续与沈某改共同生活;二是唐某英从儿子家搬回双方旧宅,由沈某改全面负责二人日常生活开支;三是沈某改作出明确保证,承诺今后绝不再对唐某英实施任何家庭暴力。该协议既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也明确了行为底线,为这个重组家庭的延续提供了保障。

巧断家务事,明晰父子权益维系亲情

第二起纠纷发生于禾会村5组的刘氏父子之间。父亲刘某发(67岁)与儿子刘某(42岁)共同居住。2025年8月底,因刘某发的女儿(刘某之妹)刘某佳离婚后居住娘家,与嫂子刘某芝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直至动手,报警求助。此事引发刘某发夫妇提出要与儿子刘某分家,不再共同生活。

茶田镇调委会迅速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组成联合调解组。面对复杂的家庭关系和情感纠葛,调解员充分听取各方诉求,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疏导。最终于2025年9月2日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刘某发夫妇与刘某一家分开生活,明确一楼归父母居住,二楼由刘某一家使用,实现了合理分家;二是明确刘某佳有权在父母有生之年与其共同生活,刘某夫妇不得干涉,保障了女儿的尽孝权利和父母的居住选择权;三是明确刘某对父母负有生养死葬的全部责任,作为对应权利,父母百年后,家中所有山林、土地、房屋等资产权益由刘某继承。该协议清晰界定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既尊重了现状,也保障了未来,避免了潜在争议。

这两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茶田镇调委会深耕基层调解工作、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体现。调解员以法律为准绳,以亲情为纽带,不仅解决了当下的矛盾冲突,更着眼于家庭关系的长远和谐,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服务于民、定分止争的根本宗旨,为构建和谐茶田、平安乡村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凤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慧连 吴正洪

编辑:彭晗

本文链接:https://www.fhxww.cn/content/646943/97/15258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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